2、水资源水保处与水资源中心。水资源水保处是负责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的行政处室;水资源中心是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水资源管理的技术性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有关工作,做好联系协调、技术指导、跟踪和推进工作进程、工作成果技术把关等工作,具体包括:(1)承担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等行政审批事项的技术性工作,以及论证单位资质及论证专家资格审查的技术性工作。(2)协同审查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方案,协同提出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系统内容保障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3)承担用水户的取用水日常管理工作,对取水户计量设施安装、使用、维护进行技术指导,指导用水户节水评估、企业水平衡测试。受水利厅委托,组织取水工程或设施验收。(4)承担全省用水计划、用水定额编制和修订工作。对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实施情况进行技术评估和指导,承担区域节水评估工作;对全省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承担全省节水情况通报的编制工作。
3、水资源水保处与水保中心。水资源水保处是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的行政处室;水保中心是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的技术性工作,具体包括:(1)承担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核工作;承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的资格审查、考核管理的技术性工作。(2)承担全省水土保持综合防治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工作;承担全省水土保持管理、技术的研究及基础调查工作;组织推广水土保持技术。(3)协同审查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方案,协同提出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系统内容保障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4、围垦局与围垦中心。围垦局是负责全省滩涂围垦工作的行政机构;围垦中心是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滩涂围垦和低丘红壤治理的技术性工作,具体包括:(1)指导围垦技术工作,并负责围垦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2)开展滩涂资源、低丘红壤资源调查评价的有关工作;开展滩涂资源、低丘红壤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规划编制的有关工作。(3)开展有关围垦课题的技术研究。(4)组织开展围垦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5、防指办与防汛物资中心。防指办作为省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防汛物资中心是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工作。其中:(1)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防指办组织调用防汛防台抗旱物资,指导省防指成员单位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防汛物资中心受水利厅委托,在防指办的指导下,监督、检查、指导市、县、乡各级和全省水利系统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2)防汛物资中心受水利厅委托,在防指办的指导下,组织指导全省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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