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新区企业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新区的企业使用经认定的电子商务平台,每年按经核定的使用平台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一定补贴。
七、加大融资服务支持力度,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
通过贷款贴息、项目扶持、风险代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电子商务发展。新区创业引导资金加大对电子商务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资金投资电子商务项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贷款(结算)担保。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引导、服务和资助力度。优先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鼓励金融业务创新,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扶持优先考虑电子商务企业。
八、加大人才扶持力度,构筑电子商务人才高地
大力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根据贡献给予资助奖励,支持领军人才创办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为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领军人物、企业高管、创新人才优先解决上海户籍,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入园提供方便。
电子商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根据其贡献,给予一定的奖励,用于培训、教育等方面扶持。
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引导和支持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用补贴。
实施“安居工程”。新区为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租赁方式提供不同标准的人才公寓,并为入住人才公寓的人员提供一定的房租补贴。
九、促进行业能级提升,推动设立国家级电子商务联盟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发起设立行业自律组织,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开展发展研究、宣传推介、决策咨询、信用评估、投诉调解、人才培养及交流等服务工作。
鼓励和支持在新区举办全国性、国际性电子商务峰会、论坛,促进国际国内交流,提升浦东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对非盈利性行业中介机构及协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
十、建立联动推进机制,营造适应新型商务模式发展的政府管理服务环境
新区建立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商务委牵头,经信委、科委、发改委、财政局、人保局、金融局、工商分局、税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强协作、联动推进,共同探索推进适应新型商务模式发展的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发挥浦东先行先试的综改优势,促进新区电子商务企业突破业务准入瓶颈,形成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综合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