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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市容局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本区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立由区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浦东新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的方针、政策及推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环保市容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例会制度,每两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环保市容局负责。环保市容局要成立专门推进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事项的具体落实。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项工作在辖区范围的推进实施。
  被纳入试点范围的街镇,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经费,加大推进力度。
  (二)细化落实责任
  区文明办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作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村镇等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考核体系,加大推进力度;
  区发改委要负责制定鼓励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以及资源利用的相关政策;
  区规土局要负责落实垃圾分类减量相关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坚持“一主多点”的原则;
  区经信委要积极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引导企业合理利用再生资源,鼓励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鼓励各类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产生;
  区商务委要督查商贸流通企业严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销售适度包装商品,积极推进流通领域生活垃圾减量化;
  区教育局要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进课堂相关教材、课时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
  区建交委要负责对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区环保市容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全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的责任,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具有共性、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区财政局要负责相关落实垃圾分类减量的必要投入,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机制,对突出问题要设立专门科目,考察投入和投入效果;
  其他责任部门要各尽其责,切实加强协调、配合与服务,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
  各开发区和街(镇)要积极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推进落实工作。
  (三)增强公众责任意识
  要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重要性的宣传,推广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知识,使广大市民逐步树立“垃圾减量、人人有责”的观念,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党员干部要带头。从本单位做起,从自己家庭做起,率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工作,并注重带动身边的人们一起参与,努力形成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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