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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市容局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本区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市容局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本区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意见的通知
(浦府〔2011〕5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世博核心区配套工作指挥部、川沙新镇:
  现将区环保市容局《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本区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本区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9号)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等十五部门关于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0〕62号),现就“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本区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的重要意义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是新区“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区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从工作实践和发展趋势来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不仅是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本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演绎世博主题、顺应时代发展、倡导低碳生活、提升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客观需要,对于化解生活垃圾处理量与无害化处置能力的实际矛盾,维护城市平稳安全运行,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明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的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低碳、环保、宜居”城市的要求,坚持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的源头分类基本模式,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专项分流处理系统,逐步完善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分类系统,力争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体系,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社会氛围。
  (二)“十二五”期间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至2015年,浦东新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95%的区域建成“大分流”收运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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