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省人民政府2012年度立法计划
制定《省人民政府2012年度立法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地方立法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立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012年度立法计划分为计划项目和预备项目。计划项目是指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草案并完成前期调研工作,本年度应出台的立法项目,包括接转上年度待省政府审议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安排的计划项目。预备项目是指2012年度要抓紧进行前期调研、草案起草、部门之间的协调等工作,条件相对成熟时可转为计划项目的立法项目。
省人民政府2012年度立法项目如下:
一、计划项目(共20件)
(一)上年度接转项目(14件)
序号 规章名称 起草单位
1 湖北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 省发改委
2 湖北省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省财政厅、省地税局
3 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省人社厅
4 湖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管理办法 省交通运输厅
5 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 省交通运输厅
6 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省水利厅
7
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省农业厅
8
湖北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 省农业厅
9 湖北省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办法 省商务厅
10
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省商务厅
11 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修订) 省人口计生委
12 湖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