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领导:汤毅,工作人员:韩立堂。
㈤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能够当场办结的,应当场办结。除食品流通许可证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外,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均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负责领导:姚世聪,工作人员:王彩玲、靳九星。
㈥ 州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符合法律法规且提供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负责领导:周保林,工作人员:库热西。
㈦ 州地税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单位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或取得受理文书,在2个工作日内凭受理文书领取税务登记证。
负责领导:姚来丽,工作人员:胡森。
㈧ 州人防办:权限内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的、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应当修建但因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审核等四项审批事项,对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
负责领导:孙才,工作人员:齐拥军。
㈨ 州消防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设计备案、验收备案5个工作日内办结,消防安全检查2个工作日内办结。
负责领导:张斌邦,工作人员:杨庆鸿。
㈩ 州电业局:做到“三不指定”(不指定设计、不指定施工、不指定供货单位),根据客户的不同电压等级,及时为客户办理各类用电业务,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负责领导:陈勃,工作人员:龚卫锋。
(十一) 州林业局:对占用征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森林经营单位所经营的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申报资料齐全且合法的初审3个工作日内,复审2个工作日内。
负责领导:塔西买买提,工作人员:杨新义。
(十二) 州农业局:农作物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资料齐全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负责领导:巴特加甫,工作人员:霍慧、代丽曼。
(十三) 州交通局:权限内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在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路口等八项行政审批事项,对符合申报条件、资料齐全的,承诺审批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内。公路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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