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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完善政策法规。修订《太原市残疾人保障办法》。研究制定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并向农村地区倾斜。鼓励各类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和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在资金、场地、人才等方面予以扶持。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门人才培养,落实残疾人工作者特殊津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城乡规划局、体育局、法制办、残联等)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加大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预算安排、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捐赠资助等,多渠道筹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经费,财政投入随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在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两项公益彩票筹集的本级留成中,每年酌情安排公益助残资金,专项用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加大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经费统筹管理力度,完善监管机制。(责任单位:财政局、民政局、体育局、残联等)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和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新经验、新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残联等)

  (五)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全市各级残联受政府委托,承办管理残疾人康复、就业、职业教育、维权、托养等服务,残疾评估、鉴定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要加强残疾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交换、资源共享;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统计工作,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动态监测,积极向政府反映残疾人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政策、规划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和误工补贴,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代表、服务、维权职能。(责任单位:残联等)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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