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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全市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市各级纠风工作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探索收集新情况、新方法、新路子。今年永福县被确定为国务院纠风办联系点,重点推行“备案制”;平乐县推行“阳光纠风”,为自治区纠风工作联系点;兴安县、灵川县为市纠风工作联系点。各县、区要选择2-3个乡镇和村委作为联系点开展示范建设,创新基层纠风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典型和样板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工作要求

  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突出“五安工程”为重点,推动其他纠风专项治理的深入开展,力求“勤作为、敢作为、善作为、新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主抓纠风工作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将纠风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部署纠风工作,检查纠风工作,考核纠风工作,把纠风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二是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纠风工作融入部门工作当中去。

  (二)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对各牵头单位负责的纠风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各协助单位密切配合。二是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三是各级纠风办要积极组织协调,重点对各项基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将纠风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不断完善纠风工作考评体系,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一是落实完善纠风信访制度,拓宽举报投诉渠道。重点加强对“五安工程”所涉及的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形成有效的舆论监督。三是完善政风行风监测网络,充分发挥全市纠风工作联系点和监测点的作用,对保障民生“五安工程”涉及的部门和行业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加大案件查处的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处,并予以曝光,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围绕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总结和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和方法,不断提升纠风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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