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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全市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一是对拆迁补偿中涉及土地、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等方面工作,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二是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群众意愿的大拆大建等问题。四是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迫迁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而引发的恶性案(事)件,要坚决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国土局。配合单位:市监察局、住建局、农业局、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拆迁办、纠风办)

  3.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进住、退出各个环节制度建设,强化督促检查。二是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专用,资金专款专用,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三是确保保障性住房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信息公之于众,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有效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或闲置等行为。(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纠风办)

  4.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强对治超站(点)的管理,落实源头监管措施,规范治理超载执法行为,纠正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规范道路交通技术监控,不断规范“电子眼”执法行为;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牵头单位:市纠风办。配合单位:市公路局、发改委、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物价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三)创新形式,深化政风行风建设

  不断创新政风行风热线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电台、电视、网络、报纸“四位一体”新热线模式;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统一组织对交通、公安、国税、环保、地税、工商、市容、国土、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卫生、旅游、规划、市政公用、供电、邮政、电信、移动、住房公积金、住建、房产、民政、人社、安全生产监督、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共26个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把评议工作向涉及民生问题的基层站所延伸;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评议活动;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切实加强纠风工作联系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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