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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县区的通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县区的通报
(市政〔2008〕5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07年,市人民政府在全市继续实行了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责任制,通过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各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各项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市当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6.43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其中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0.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8%;新增劳务输出7.58万人。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职工参保人数达30.55万人,基金征缴收入14.39亿元,比上年增收7.28亿元,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5.16万人,基金征缴收入8495万元,比上年增收1672万元,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的失业人员都享受到了不同期限的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参保人数累计达到40.06万人,基金收入4.79亿元。全市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经考核,全市所有县、区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年初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劳动保障目标任务,其中兴安县、灌阳县、荔浦县、龙胜县、全州县、灵川县、平乐县、临桂县获考评一等奖;阳朔县、恭城县、资源县、永福县、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获考评二等奖。为表彰先进,增强荣誉感,把我市的劳动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以上县、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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