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委要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加快技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中介服务平台,为个体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技术咨询、信用评估、人才培训等各种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要建立和完善桂林市中小企业信息网,为企业发展提供快速、准确、及时的人才、技术、市场、融资等信息和政策导向。
人事、劳动、公安、科技等部门对在个体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户籍管理、职称及职业资格评定、子女入学等方面实行国家统一政策待遇。各地可制定优惠政策,允许和支持党政机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通过辞职、提前退休,事业单位人员通过辞职、兼职等方式到个体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工作。加快建立经理人才测评与推荐服务中心,推进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和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作用。各县(区)可根据需要,为入桂创业的各类高中级人员安居创造条件。
2.积极开展个体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培训。要组织工商、非公经济服务中心、税务、商务、劳动、银行、司法等部门联合对个体私营业主和中小企业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个体私营业主和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综合素质。对国家规定要持证上岗的职业工种,一定要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后方能从事本专业的经营活动。针对当前个体、私营经济主体普遍存在法律意识不强,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的现状,要强化对个体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经营者的政治教育、法制教育、技能教育、自律教育,要组织各有关部门为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和员工讲解《
公司法》、《
劳动法》、《
商标法》、《
广告法》、《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个体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同时,采取邀请专家开展免费讲座,组织行业开展技能竞赛等方式,传授商业道德规范等各种专业知识,以及涉及各行业的相关技术,增强个体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经营者的自身素质,推动其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