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政〔2008〕6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桂林华侨农场的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桂林华侨农场的改革发展,使华侨农场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广大归难侨职工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但目前桂林华侨农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债务负担重、基础设施条件差等问题,农场归难侨职工生产生活还存在较大困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6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7〕29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桂林华侨农场的有关问题,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推进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华侨农场体制改革,加快华侨农场经济发展,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实现华侨农场“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目标,使华侨农场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推进桂林华侨农场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定位。华侨农场的体制改革,要遵循融入地方、社会和市场的基本取向。从桂林华侨农场的区位特点、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科学选择符合桂林华侨农场实际的管理模式。
2.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首先要解决好桂林华侨农场领导体制和管理模式、金融债务处置、归难侨危旧房改造、安全饮水、尚未确权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场部生活区排污排水、场区交通道路建设、农场规划和属地区域划分等问题。同时,要着眼华侨农场的长远发展,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内在活力,壮大经济实力。
3.一视同仁、适当照顾。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特事特办。既要使华侨农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又要重点照顾归难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