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坚持领导干部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发展是第一要务,是硬道理”、“稳定是第一责任,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通过“公仆热线”、“局长接待日”、批示群众来信、局长信箱、部门信箱等平台,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亲自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按照中央和市联席会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各级领导干部和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坚持定期带着问题下访、主动约谈或接待信访人、与集体访群众代表座谈等作法,进一步坚持领导干部亲自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加快突出信访问题解决。同时,严格落实维稳信访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防止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坚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8、建立和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切实推进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以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群体性信访事项为重点,着力抓好对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抓好对进京、到市集体上访处置情况的督查督办,切实减少重复、越级上访。要不断强化处理信访问题的协调联动机制。继续完善领导“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亲自包案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三亲自”和领导包案等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机制。要超前预测主动工作,对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不稳定因素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坚持做到“四个不间断”即排查不间断、分析不间断、督查不间断、稳控化解不间断,努力实现坚决杜绝重大和恶性安全、质量事故,坚决杜绝因工作不力或处置不当引发的集体到市、进京上访,坚决杜绝“法轮功”人员进京和在本市滋事,坚决杜绝因施工扰民引发的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四个杜绝” 的工作目标。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全局各单位安全生产零事故
9、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继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专业性与群众性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三个百分之百” 的要求,组织开展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责任到人,限期彻底整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形成安全责任体系。要加强对职工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并贯穿生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武、建立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形式,使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到实处,在思想观念上形成安全网,自觉做好安全工作。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重点岗位、要害部位的责任书要签订到具体工作人员,明确责任人,做到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的安全责任制体系。今后凡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