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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全面推进“平安创建”覆盖面,为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创造和谐稳定的局面。

  1、进一步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市局将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纳入国土资源、矿产和房屋管理中,进一步深化和研究以社会面、居民区为基础的地域防控网络建设,重点研究居住区安全设施规划、物业管理与治安防范相结合,旧楼区改造后的具体防控措施,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治安防范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平安建设提供保障。

  2、深化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网络。按照“以基层创安活动为基本载体,全面提升平安创建水平”的要求,各单位要继续完善落实好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实现平安创建工作上下联动,不留死角。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在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安全小区”、“安全单位”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开展“平安机关”、“平安大厦”、“平安公寓”、“平安工地”、“平安校园”及“平安旅游景区”等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全局平安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展开。同时,将平安创建活动和推进完善社会服务结合起来,与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及“窗口”建设结合起来,与维护稳定结合起来,为社会的发展提供稳定、良好的环境,为群众创造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按照“平安城建”创建总体规划,到2010年全局直属各单位“平安创建”命名率要达到95%以上。

  3、认真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为二十项民心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稳定环境。以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为契机,按照民心工程不但建成惠民工程,更要建成平安工程、民意工程和顺心工程的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要以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解决影响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治安问题为着力点,建立和完善与二十项民心工程协调发展相配套、相适应的服务保障机制。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治安事件、不发生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进京、到市集体非正常上访、不发生因施工扰民引发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治理整顿、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重点工作,高标准完成市容整治及“平改坡”等重点工程。

  4、关注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围绕做好城镇房屋拆迁稳定和改善群众住房需求,首先要宣传好住房保障政策,二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好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四项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好低收入群众、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及时把市委市政府的惠民政策送到中低收入群众手中,让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维护全市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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