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表彰2011年广西国有企业职工“柳工杯”职业技能竞赛优胜团体和优秀选手的通报
(桂国资发〔2011〕262号)
各自治区直属企业、各市国资委、各市总工会、南宁铁路局工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共同举办了2011年广西国有企业职工“柳工杯”职业技能竞赛。根据《关于举办广西国有企业职工“柳工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和《广西国有企业职工“柳工杯”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方案》精神,决定对大赛中优胜团体和优秀选手进行表彰奖励,现通报如下:
一、对获得机修钳工竞赛前三名的选手,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西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资格;获得第四至第十名的选手可在现职业资格基础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晋升至技师资格)。
二、对获得数控车工、加工中心竞赛第一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西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资格;获得第二至第五名的选手可在现职业资格基础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晋升至技师资格)。
三、各工种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竞赛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参赛选手,可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现职业资格基础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晋升至技师资格)。
四、各工种获得第一名并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向自治区总工会申报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如选手已荣获过“广西五一劳动奖章”的,不再重复授予。
五、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代表队,由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总工会联合颁发团体优胜奖。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企业的技术进步、科技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各企业广大职工要以获奖选手为榜样,立足本职,加强学习,掌握技术,提高素质,争做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各企业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骨干带头作用,为推进我区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我区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宏伟目标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