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我市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有效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和整治污染工作。一是强化专项执法检查。我市组织有关部门对落后产能企业和污染企业进行大检查,对产能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即时由职能部门发出责令停产整顿和停产决定书,依法予以吊销相关证照。二是出台资金鼓励措施。对按期自行关停的落后产能造纸企业,属市管的按淘汰 1万吨规模落后产能补助50万元,属区管的补助方式由各区自定,如澄海区,其对辖区内每淘汰 1万吨规模落后产能补助200万元。三是推动企业创新和升级。我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支持企业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改善环保设施的补助和贷款贴息。四是探索产能计算指标并实施淘汰工作。如对涉嫌落后产能造纸企业,在摸清企业造纸生产线的基础上,按照每条生产线的理论产能和现场实测产能,计算整厂年理论合计产能和年现场实测产能的平均值,再以平均值的75%(实际产量比例)确定其年产量,按此计算办法淘汰落后产能造纸企业。五是厘清淘汰造纸行业执行标准。我市在执行淘汰落后产能计算标准时,发现国务院2010年2月6日出台的《关于
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淘汰造纸企业标准与国家工信部2010年12月6日发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有关淘汰造纸行业标准规定的表述不同,市经信局于2011年5月专文向省经信委并报国家工信部请求释义,目前得到国家工信部答复并实施。
(六)组织验收,确保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市、区二级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纳入淘汰计划的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和核实关停后由相关部门出具验收意见或关停核实证明。我市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落实区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巡查和监控制度,对落后相关企业是否依法生产和节能减排的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和监督,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的工作落到实处。2011年12月,省经信委组织的淘汰落后产能验收组分二次对我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淘汰任务艰巨。国家对落后产能的淘汰要求越来越严格,以造纸行业为例,1996年要求淘汰5000吨以下的造纸厂,2007年要求淘汰排放不达标的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纸厂,2010年要求“2011年底前,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我市造纸企业大多是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生产线企业,淘汰任务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