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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指导意见


  (五)抓好示范带动。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在高标准粮田区域开展更高层次的粮食作物高产创建工作。高标准粮田区域内每个县(市、区)选择2-3个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万亩方,集成技术,集中要素,统一整地,统一品种,统一施肥,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机收,统一技术服务,科学管理,实现良种良法配套,挖掘增产潜力,实现单产突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尽快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以此为基础,以县(市、区)为主体,省、市、县三级都要编制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做到规划先行。对划定的高标准粮田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要统一编号,建档立卡,标明地块,落实到农户。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今后不准改变用途、减少面积、降低质量。

  统筹兼顾。要把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总体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建设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相衔接,避开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避开铁路、公路、电网等重大线性工程线路,避开农村建设用地。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稳妥推动高标准粮田区域内的农民向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转移。

  合理布局。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主要在平原地区实施,兼顾其他。规划区域覆盖粮食生产核心区的95个县(市、区),其中黄淮海平原地区66个县(市、区)按小麦(信阳市按水稻)种植面积的90%,规划面积约5000万亩;山前平原16个县(市、区)按小麦种植面积的70%,规划面积约500万亩;南阳盆地13个县(市、区)按小麦种植面积的80%,规划面积约800万亩。

  逐步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从2012年开始实施,2020年全部建成。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总体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完成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地块,编号建档。要围绕建设目标,分解年度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到2017年,完成6000万亩水、电、路、林等田间生产设施建设任务,提高抗灾减灾能力,基本实现旱涝保收。跟进做好完善配套工作。重点抓好科技创新与推广支撑条件建设,加强耕地地力培育,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完成管理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等工作,建成条件具备的高标准粮田。

  (二)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创新投入机制。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合力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对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高产稳产田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发展节水灌溉和现代农业、农村土地整治、农业气象自动化监测、田间电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涉农项目,要加强衔接,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整体推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积极推动土地出让收益用于高标准粮田建设。要加大财政对科技服务的投入,围绕高标准粮田建设,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加快构建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研究集成一批规范化栽培技术,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强耕地地力定向培育,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先建后补、民办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等各种生产要素向高标准粮田区域集中。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引导信贷资金和其他投资主体向高标准粮田区域投资;明确信贷支持重点,确保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断提高,继续实施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落实国家政策,加强组织协调,稳步开展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生产保险服务。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等,扶持发展农资连锁配送,努力降低粮食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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