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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出口先进企业及外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出口先进企业及外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昆政办〔201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市)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外贸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昆明市属外贸实现进出口41.78亿美元,同比增长116.4%,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的180.4%。为表彰先进,促进我市对外贸易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昆通〔2010〕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10年度出口实绩前10名且当年出口没有出现负增长的出口先进企业,完成外贸工作目标任务的7个县(市)区、开发区及对我市外贸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市级相关部门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再攀新高。全市各级各单位和企业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敬业实干,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不断提高经营业绩和工作水平,为昆明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贡献力量。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2010年度出口先进企业及外贸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名单

  一、2010年度出口先进企业
  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
  云南南磷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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