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系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的意见
(津国土房执〔2010〕2号)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蓟县地矿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学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深入分析执法监察形势和任务,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就贯彻落实《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制定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规范的意义
(一)《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分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基础上,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各地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中的有效做法,确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职责,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到位。
(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是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重要工作。在多年的执法监察巡查实践中,我们坚持把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同保护18亿亩耕地重任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坚持依法组织,有效开展巡查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巡查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当今我们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土地违法行为不断变化新形式,对执法监察巡查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个进程中,执法监察巡查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我们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必须勇于创新,永不停滞,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巡查工作。
(三)当前,天津的发展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既面临着进一步发展的战略机遇,同时也增加了用地量。在这种情况下,保护耕地、治理违法用地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一个排头兵”、“两个走在全国前列”和“五个下功夫、见成效”的重要要求,我们肩负着治理违法用地,控制违法用地面积保持在全国前列,其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而繁重。必须牢固树立危中有机、事在人为的理念,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势,不自满、不懈怠、不畏难,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切实抓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第一关,站在高起点,抢占制高点,达到高水平,开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