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程。
加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以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为依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实训设备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和专业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创新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准确把握工作定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创新和完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分级管理体制下的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妥善处理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逐步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强化监管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定期分析评价本地药品安全状况,制订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考核,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企业要强化自律意识和守责意识,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诚信度,积极履行和承担药品安全责任。
(三)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方式,规范审批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建立药品监管重大决策听证、论证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药品安全规划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的投入,提高药品行政执法和技术监督能力,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证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五)形成社会合力。强化部门协作,发挥医药行业协会、药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社会检验资源,提升药品技术监督能力。加强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教育,及时发布安全信息,引导合理用药,提升公众满意度。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信息收集渠道,加大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逐项分解,并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适时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提出规划调整意见,保证本规划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