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定点培训机构条件
2、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定点培训机构申请表
3、北京市家政服务资格证书(初级证书式样)(略)
4、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培训补贴申请表
5、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培训、鉴定花名册
6、员工制家政服务员鉴定补贴申请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1:
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定点培训机构条件
一、培训学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和本市职业培训政策,具有3年及以上家政服务员培训经验,具备年培训500人以上规模的能力,热心承担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三)具备承担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场地、设备条件
1、理论教室:可容纳30人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至少2间,桌椅齐全,并配套多媒体教学设备;
2、实操训练室:模拟卧室、书房、厨房、卫生间、餐厅独立,根据培训内容配置相应的烹饪、保洁、衣物洗涤等家用电器具和家务用具,护理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病人的饮食、生活等用具。
(四)满足职业技能培训需要的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1、理论教师:至少2人,其中自有教师1名。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相关职业(护理、家政、烹调等)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
2、实操教师:至少3人,其中自有教师2名。具有相关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取得相关职业(护理、家政、烹调等)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
以上外聘教师须有两年以上聘任合同,并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颁发的本专业师资证书。
(五)培训课程设置符合家政服务行业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能够满足培训人员需要。
(六)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七)有一定的档案保存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条件。
(八)近三年来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投诉记录和被处罚记录。
(九)具备同时安排50名培训人员食宿的条件。
二、家政服务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自主招收员工。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和本市职业培训政策,具有3年及以上家政服务员培训经验,具备年培训500人以上规模的能力,热心承担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三)具备承担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场地、设备条件
1、理论教室:可容纳30人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至少2间,桌椅齐全,并配套多媒体教学设备;
2、实操训练室:模拟卧室、厨房、卫生间、餐厅独立,根据培训内容配置相应的烹饪、保洁、衣物洗涤等家用电器具和家务用具,护理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病人的饮食、生活等用具。
(四)满足职业技能培训需要的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1、理论教师:至少2人,其中自有教师1名。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相关职业(护理、家政、烹调等)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
2、实操教师:至少3人,其中自有教师2名。具有相关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取得相关职业(护理、家政、烹调等)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
3、职业道德教师:1人,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以上外聘教师须有两年以上聘任合同,并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本专业师资证书。
(五)能够为所培训人员在本企业安排就业,有全程跟踪家政服务员服务情况的能力。
(六)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七)有一定的档案保存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条件。
(八)近三年来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投诉记录和被处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