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1年民主评议政府工作部门及基层站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陵府办〔2011〕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2011年民主评议政府工作部门及基层站所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2011年民主评议 政府工作部门及基层站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监管明显加强,群众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根据《海南省2011年民主评议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基层站所工作方案》(琼纠〔20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全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基层站所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对象
对全县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窗口、及其在乡镇设立的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工作。重点对我县公安局(含交通管理大队)、国土环境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陵水地税局、陵水国税局、陵水工商局、陵水质量技术监督局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一)政府工作部门。包括:
行政执法类:公安局(含交通管理大队)、司法局、国土环境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陵水国税局、陵水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陵水工商局、陵水质量技术监督局、陵水烟草专卖局等13个部门。
经济和社会管理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旅游发展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商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与科学技术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卫生局、民政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林业局、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等15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