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目标。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充分形成,党员主体地位真正确立,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党务工作新局面。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具体,并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局党委党务公开的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
(1)党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
(2)局党委的分工;
(3)党委的主要工作制度;
(4)党委党建工作计划、年终评议、实绩考核情况;
(5)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2.即时公开的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局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决议,出台的重要政策,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情况;
(3)重要干部任免、干部奖惩和基层党组织、党员评优表彰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精神文明建设及民主法制建设情况;
(6)党员和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7)局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可以公开的重要事项。
(二)基层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设置情况;
(2)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联系电话;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
(4)领导班子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