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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充分形成,党员主体地位真正确立,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党务工作新局面。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具体,并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局党委党务公开的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

  (1)党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

  (2)局党委的分工;

  (3)党委的主要工作制度;

  (4)党委党建工作计划、年终评议、实绩考核情况;

  (5)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2.即时公开的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局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决议,出台的重要政策,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情况;

  (3)重要干部任免、干部奖惩和基层党组织、党员评优表彰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精神文明建设及民主法制建设情况;

  (6)党员和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7)局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可以公开的重要事项。

  (二)基层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设置情况;

  (2)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联系电话;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

  (4)领导班子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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