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为什么要大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
大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积极推广网上在线学习,是国家和省大力倡导和明确要求的事项,也是继续教育适应社会发展趋势,满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增长的继续教育需求的必然要求。
《条例》也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远程教育方式接受继续教育。在当今信息时代,远程继续教育可以使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时空限制,随时随地接受继续教育,具备节省资源,提高效率,扩大覆盖面的明显优势。特别是对非公有制单位、流动性比较大以及偏远山区的专业技术人员,是一种相对便利的学习形式。为此,我省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施教机构开展远程继续教育,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灵活便利的远程教育服务。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对远程继续教育的监督和规范管理,并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部分网上商城售卖“帮学帮考”违法商品的打击力度,确保远程继续教育质量与效果。
十一、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能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鉴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数量庞大以及目前我省继续教育财政投入的实际情况,继续教育费用暂时无法由财政全部包揽。
《条例》第
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承担与所在单位协商确定的、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继续教育费用。因此,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对参训人员收取相应费用符合
《条例》规定,具有法律依据。施教机构所收费用用于维持正常运转及自身建设,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无关。目前,我省继续教育(含远程教育)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省两办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粤办发〔1998〕1号)规定执行,每学时不超过4元,十多年来收费标准一直没变。
十二、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继续教育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级分类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本辖区内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继续教育总体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继续教育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承担统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工作,包括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发布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组织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建设公需科目师资库和教材库,完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审核认定公需科目学时,复核专业科目学时,核发继续教育证书等。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审核认定公需科目学时,复核专业科目学时,核发继续教育证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