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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2〕4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继续教育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参与、各方积极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的继续教育良好氛围。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迳与我厅继续教育处联系(联系人:涂国标,联系电话:020-83134871)。

  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宣传提纲

  近年来,特别是《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省继续教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创新中不断发展,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创新能力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的继续教育工作仍存在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认识不足、学习动力不强,用人单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以及培训方式单一,实效性不强等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继续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共同推动全省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宣传提纲,现就有关宣传要点分述如下:

  一、开展继续教育的目的意义

  开展继续教育的目的,就是通过继续教育活动,促使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紧跟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科技发展前沿,不断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更新,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知识结构,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大力推进继续教育工作,既是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战略要求,也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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