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商务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环境卫生和秩序的管理,组织人员对农贸市场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组织各经营户认真打扫摊位卫生;落实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市场内垃圾日产日清。
(五)共青团要发动和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和志愿者,充分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积极参加各县区开展的集中清扫行动,重点是清理环境卫生死角,为桂林市创建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美化城乡环境作贡献。
(六)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组织人员立即对车船、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检查,作好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七)卫生部门要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饭店、食品加工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和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汽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公共卫生检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节日期间食品饮食安全。
(八)中山路管理部门要认真进行市容综合整治,开展对路面和果皮箱的清洗工作,保证沿街路面的清洁,做到对沿街铺面一日两次上门收运垃圾,确保中山路整洁、有序。
(九)正阳步行街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沿街铺面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街面的清洗和沿街铺面(餐饮店、烧烤店、冷饮店)垃圾的收运,做到一日两次,保证日产日清。
(十)中心广场管理处要认真做好中心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运广场内果皮箱垃圾和更换破损果皮箱,做好果皮箱的清洗保洁工作;做好广场和地下商场公厕的清扫及维护管理工作;加强对广场范围内小食品店环境卫生的管理,坚决拆除破损广告和灯箱。
三、加强检查督促,确保爱国卫生活动取得实效。各级政府和爱卫会要切实加强对本次爱国卫生活动的检查督促工作,各部门也要认真督促本部门、本系统所属各单位开展好本次爱国卫生活动,完成各项任务。评比竞赛是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有效方法,各县、区在工作开展中要积极采取检查和评比竞赛相结合,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激发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紧迫感,使爱国卫生运动成为群众的自发要求,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发展。
市爱卫会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媒体单位,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于国庆节前夕对窗口单位、公共场所、景区(点)进行检查,对各县、区进行抽查,对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存在问题严重的给予媒体曝光,对“脏、乱、差”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各县、区爱卫办要及时对本次爱国卫生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市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