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工商函字〔2008〕125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
“5.12”四川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全面部署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省政府也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省局于5月13日上午召开局务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迅速落实省政府紧急通知和省局的部署,全力做好当前全省工商系统的抗灾防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排查损失、查找隐患,确保险情及时发现、及时抢护。
二、要组织有关专家对在排查中发现有明显裂纹的房屋进行鉴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暂停使用,确保不再发生人员伤亡。
三、要认真做好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恢复正常生活工作秩序。要动员大家主动关心家庭房屋受损较为严重的同志,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抗震、防灾、保安全的意识。
四、全省工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及时了解基层情况,自觉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