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违法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机制,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切实保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确保依法拆迁。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6.坚决纠正“三公消费”中的不正之风。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严肃查处变相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核定用车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和违规使用车辆,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借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行为。
7.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建立行政执法和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长效机制,将政风行风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等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窗口部门的行政执法和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和作风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入推进行政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高效执法。
(三)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行风热线建设
以行政执法部门和基层站所、窗口部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规范民主评议的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组织第三方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行业开展民主评议,以行风执线电话、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实施行风热线建设,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不断好转。
1.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行为,着力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或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权谋取本部门、本行业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将公安(含交警)、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交通运输、税务、工商、农业、水务、畜牧、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医院、学校纳入重点评议对象,其余部门也要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深入查找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政风行风不断好转。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工作。积极探索并完善第三方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政风行风的测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