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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北政办〔2010〕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督局:

  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当前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十分重视,各级各部门积极防范,科学应对,全市没有发生自然灾害损失及因灾伤亡事故,防汛应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处置各项事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当前防汛突发事件处置联合工作组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10〕7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级各部门责任人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工作,以《突发事件信息》专报相关领导,需要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北海值班信息》报送,不得多头报送。
  三、加强会商工作,遇到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组织会商,通报有关情况,提出重大问题会商意见,部署好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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