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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1.5.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县畜牧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县相关部门要统一行动,及时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
  1.5.4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格处理,并要动员一切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县畜牧兽医局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时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即负责整个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协调工作。
  2.1.1 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畜牧兽医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琼中工商局、琼中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县武警中队、县通信企业(电信、联通、移动、铁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畜牧兽医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县指挥部职责:负责统一对全县突发Ⅰ级、Ⅱ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做出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定防治政策,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向县报告疫情,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提出启动、终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组织对疫情损失进行评估;承担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和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本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负责做好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疫病的传入传出;及时收集、分析境外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依法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工作,参与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相关技术标准,参加涉及进出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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