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宣传活动,认真研究制定本小组工作方案,及时完成本组工作任务。同时,各组之间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文化旅游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解读海南国际旅游岛相关政策。
1、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海南国际旅游岛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政策宣传的准确、真实、务实;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熟悉政策、了解情况、有一定表达能力的负责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拟定准确规范的宣传标语、口号;制定有关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方案,保证有关媒体采访报道工作顺利开展,及时为媒体提供准确、有价值的背景资料,安排好各项接待事宜;重视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对我县自主管理的网站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引导。(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通过开展各种文艺活动,以声情并茂的方式宣传与海南国际旅游岛有关的政策,以及我县为此而开展的相关工作,帮助干部群众理解、认同、开展与海南国际旅游岛有关的政策、工作。(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3、县广播电视台、《今日琼中》报等县内媒体要反复宣传报道与海南国际旅游岛有关的政策,以及我县为此而开展的相关工作。宣传报道既要有声势,又要对政策作权威、准确、深入解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广播电视台)
(二)加强琼中文化旅游宣传。
1、积极主动邀请国家、省的各大主流媒体来我县采访,有目的、有计划地在各大主流媒体上开展琼中文化旅游形象宣传;筹备好新闻发布会;制作或协调有关部门制作一批高质量的对外宣传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进一步挖掘、整理全县黎族苗族文化,并创作一批优秀的、时代感强的文艺作品,与县外文艺组织共同开展一系列的文艺活动,展现我县少数民族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文化站(室)及群体性文化活动的作用,营造琼中文化旅游建设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3、打造琼中文化旅游品牌,统筹全县旅游推广工作;培育我县旅游产品和旅游精品线路,搞活我县旅游市场;统筹协调各旅游企业,开展以黎族苗族文化、我县特色农业休闲等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活动;重新收集旅游资源资料,制作旅游宣传画册,紧紧围绕我县的旅游要素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4、制作和管理好户外广告牌,在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要道、车站、公路、商业路口设立具有民族特色、山区特色、充分体现琼中独具特色的户外广告牌,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我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