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进行诫免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四)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对个人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不得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对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按照《
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存入本人干部档案。
八、有关要求
(一)各被考核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好与考核组的协调沟通,如实提供考核工作所需的有关材料和情况,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核登记表》的领取。党委、群众团体和人大、政协机关干部的《考核登记表》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其他干部的《考核登记表》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考核工作中所用的各种测评表格,由县委组织部制作。
(三)严明考核工作纪律。在考核工作中,考核组成员和考核对象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露考核机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不准对反映问题的同志进行打击报复。考核组成员要在所有的考核材料中签名,对考核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四)加强考核工作监督。县委组织部要对考核工作实施监督,支持和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各种检举和申诉,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和处理。
九、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科员(股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单位参照本方案执行。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在2010年3月3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附表:
1、《琼中县直属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表》(略)
2、《琼中县乡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表》(略)
3、《琼中县直属机关单位和镇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正职)(略)
4、《琼中县直属机关单位和镇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副职)(略)
5、《琼中县正科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略)
6、《琼中县副科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