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乡镇和县直部门述职述廉大会。未参加集中述职述廉的领导干部在本单位述职。县直部门参加会议人员包括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参加会议人员包括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以及各所、站主要负责人。县直部门和乡镇的述职述廉会议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考核组负责人作考核说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个人述职报告。
(三)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1、全县乡镇和县直部门正职集中述职述廉大会民主测评。
2、本单位民主测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结束后,与会人员根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分别填写各类考核测评表(见附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民主推荐。与会人员根据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条件,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见附表五、表六)。
(四)个别谈话
考核组到各单位进行考核时,被考核单位负责向考核组提供人员花名册,由考核组选择了解情况且具有代表性的人员作为个别谈话对象,一般包括: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监察、党务、财务等工作的同志,考核对象所分管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考核对象本人,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由考核组中两名以上人员参加个别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五)调查核实
考核组根据需要可采取查阅资料、采集核实有关数据、实地考察了解、专项调查和征求意见等方法,调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六)撰写考核材料
考核组结合集中述职测评和到各单位考核情况,负责撰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鉴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
(七)评定考核结果
县委组织部综合分析考核情况,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及评定领导干部考核等次的建议,上报县委。
(八)反馈
考核组负责人负责向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全面反馈考核有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年度考核反馈意见,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年度考核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被考核单位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公开。
五、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核时间拟定为2010年 2月9日-2010年3月20日,具体时间安排由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商定(见附表七)。
六、考核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