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节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十二五”末,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达到9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260亿元,年均增长17%以上,占GDP的比重达到6%。全市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进一步提高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开展100项重大科技专项攻坚,培育100家创新型企业,认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推进100项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氢能利用、天然提取物等项目争列国家“863”计划,装备制造争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创新计划。依托工业聚集区,组建一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十二五”末,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比例达到60%以上。加快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组建高新创业投资公司,创立科技风险投资、担保贷款、专利质押等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引进、研发和转化,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力度,逐年递增技改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增加自主创新投入,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建设10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实施民生科技创新工程,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科学发展成果。
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新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50家,培育省级以上技术研究中心10家,创建10个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深化与中科院、中国农大、中国机械研究总院等院所长效协作,积极探索与国外院校开展合作,提高邯郸高校研发贡献能力。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专项计划”,采用直接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争列中国创新驿站基层站点网络成员。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大政府科研投入,重点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年发明专利达到500项以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创新环境。加强科学普及工作,规划建设市科技馆和每县1个科技活动场馆,提高全市人民的科技意识和素养。
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建设。谋划建设科技型企业孵化基地,建设高端制造、现代服务、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四个专业孵化器,配套建设专利成果转化中心、技术交易中心、科技投融资服务中心和京津专家创业中心。强力推进718所派瑞科技产业园、汉光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产业园、北京邮电大学邯郸科技园、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中国天然提取物产业基地、中国氢能产业化基地等“三园三基地”建设。“十二五”末,“三园三基地”产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以上。
专栏16 科技创新八大工程
1、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实施装备制造业国家中小企业集群创新计划,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开展再生能源-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打造氢能利用产业化基地;全面推进国家火炬计划邯郸新材料基地建设。
2、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抓好邯钢、河北硅谷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培育认定新兴铸管、金狮棉机、晨光生物、光导重工等100家创新型试点企业,100家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工程。组织200家重点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对标行动,实施钢铁、煤炭、纺织、建材产业及节能减排技术路线图计划。推进永年标准件、鸡泽球磨铸件、峰峰煤化工、邱县棉籽脱酚蛋白等高新技术特色区域产业基地建设。
4、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工程。选择100项产业关键基础项目开展联合攻关,开发应用100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依托718所、汉光,实施12项国防民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产业技术集群创新工程。实施行业高端计划,创建国家级高端铸管、高纯生铁、天然提取物、氢能综合利用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6、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工程。推进“吨粮市”建设, 建设10个超高产示范基地,10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抓好和培育8个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建设,通过国家或省级新品种审定10个,大力发展山区六大特色产业。
7、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抓好10个院士工作站、5家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培育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建成氢能、特种气体、氟硅新材料、禽病防治等1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标准建设科技型企业孵化基地(邯郸市科技中心)。
8、现代服务业促进工程。积极培育和扶持创意产业发展,创建动漫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国家创意文化产业基地;整合海关、商检、货运代理、各类企业等信息资源,创建邯郸现代物流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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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推动文化大市向文化强市跨越
致力把深厚的文化底蕴,转化为现实的文化产业,转化为全市人民文化素质的提升,全面增强文化竞争力,率先建成文化强市,率先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第二十七节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重要功能,传承邯郸优秀文化,弘扬新时期人文精神,全面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塑造人文邯郸品牌。
深入践行新时期邯郸人文精神。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倡导和弘扬“平和安静、谦和大度、博爱真诚、感恩包容”新时期邯郸人文精神,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人文精神“六进”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营造健康向上在舆论氛围。
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贯彻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文明公约》,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强力推进“播种文明、传承文化”、公民道德日等活动,建设一批文化路、文化带、文化公园和主题社区、学校。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推进公益事业发展,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净化文化市场。
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集中打好创建攻坚战,深化创建内涵,拓展创建领域,着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培树各类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好人好事的影响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城市公共文明指数,促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率先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第二十八节 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文化发展的首位,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市级重点推进文化艺术中心、艺校迁建、传媒中心和青年数字电影城等重点项目。加强邯郸市数字图书馆建设,构建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县区重点推进公共文化设施上档升级,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县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有文化活动室目标,基本形成布点合理、满足需求、功能齐全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整合规范各类公共文化资源,恢复公共文化设施功能,推行免费开放,还原公益性,提高服务社会水平。
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坚持文化工作重点下移、资金下移、服务下移,扶持农村和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加强专兼职结合的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强化文化馆(站)的服务职能,把各级文化馆、站建设成为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和辅导培训中心。深入推进文化先进县、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农村文化之星”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红歌汇、欢乐乡村、彩色周末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丰富广大群众文化生活。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书屋、城镇数字影院建设、文化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文化低保”工程,建立健全文化援助机制,保障特殊群体文化权益。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大运河、广府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杨氏太极拳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加强赵王城遗址的保护展示,做好磁山文化遗址、邺城遗址、大名府故城等重点文物项目保护开发,推动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打造特色工业遗存基地城市。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和传习场所建设,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第二十九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坚持深厚历史文化积淀和现代理念、先进技术的有机结合,加快“三园、五城、六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致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十二五”末占GDP比重5%以上,率先实现由文化大市向文化强市的跨越。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眼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大力推进文化创新,深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支持改制文化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内在活力。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以股权受让、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建立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演艺娱乐、文化会展等重点产业,加快培育创意研发、数字出版、动漫卡通等新兴业态,推动印刷产业优化升级。实行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重点推进广府生态文化园区、漳河生态科技园区、磁县历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谋划建设邯郸文化博览园区,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依托永年广府古城,打造太极文化国际推广交流基地,建设融太极拳研究、教育、培训、影视、旅游为一体的太极文化体系。依托邯郸报业传媒公司,稳步提高报刊发行量,加强邯郸新闻网、手机报等数字平台建设,打造冀中南最具影响力的报业集团。依托邯郸广电传媒公司,加快广播电视节目采编播数字化改造,进一步提高栏目品牌影响力,打造区域强势媒体。加快中国梦城文化休闲中心项目建设,建成区域最大、最具特色的大型主题文化公园。加快峰峰磁州窑、馆陶黑陶、大名草编、邱县漫画等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建设,不断扩大产业规模,提升文化产品贡献率。完善文化产业激励政策,设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兴办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参照相关工业聚集区优惠政策执行,培育一批新兴文化市场主体,力推一批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壮大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打造华北地区重要文化产品产出地和集散地。
全力打造文化精品。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重点抓好文学、戏剧、影视剧、歌曲等门类作品的创作生产,力推一批名节、名剧、名著、名人、名曲。积极策划、举办大型演艺活动,大力推介中原民间艺术节、中国(邯郸永年)吹歌艺术节、涉县女娲文化节、邱县漫画节等活动品牌。深入挖掘赵文化、边区革命文化等十大文化脉系丰富内涵,重点推进大型舞台剧《宋庆龄》,电视剧《赵武灵王》、《荀子》,电影《刘邓和他的战友们》、《女娲补天》,百集动漫《邯郸成语典故》,大型实景演出《太极神韵》等,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
专栏17 重点文化项目
1、“三园”:①广府生态文化园。投资55亿元,着力打造4A级景区,建成全国独一无二的“古城、水城、太极城”和世界太极文化中心。②漳河生态科技园。规划建设曹魏文化休闲度假岛、文化酒吧一条街、影视动漫游戏基地、邺城遗址公园,打造生态城、文化城、科技城和都市休闲港。③磁县历史文化产业园。投资4.3亿元,建设北朝文化产业园和磁州窑文化创意产业园,打造集瓷窑文化、休闲观光、度假会展为一体的旅游中心。
2、“五城”:①赵王城。依托赵王城遗址,以赵文化展示为主线,以绿色生态为基础,建成融文物保护、生态建设、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遗址公园。②邺城遗址保护开发。投资10亿元,规划建设邺城遗址博物馆、铜雀三台遗址公园、西门豹纪念馆、邺都文化创业园、三国民俗文化体验村五个子项目。③“中国梦城”文化休闲中心。投资20亿元,建设梦城娱乐大世界、黄粱梦大剧院、圆梦楼三个子项目,打造高品位的旅游休闲中心。④宋府明城。保护宋代大名府故城遗址,整合开发狄仁杰祠堂、兴化寺、古运河遗迹等,形成“一环、两轴、四区、多点”格局。⑤梨乡水城。依托魏县县城周围20万亩梨园,建设魏祠博物馆、墨池礼贤台、民有湖公园等,形成“五河一湾、五湖一源,碧水绕龙城、城在梨园中”特色景观。
3、“七基地”:①黑陶生产培训基地。以馆陶思月黑陶、殷氏陶艺为龙头,带动20多家黑陶企业,年产值5亿元。②磁州窑文化产业基地。投资1.5亿元,以富田、盐店两个磁州窑古遗址为基础,以大家陶艺公司龙头企业为带动,建成世界磁州窑交流交易中心。③文化创意和人才培育基地。依托邯郸学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建设冀南地区最大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基地。④丛台酒业和“永不分梨”酒业文化酿酒基地。形成白酒科研、生产、仓储、物流、营销、酒文化传播和工业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创新型企业集团。⑤草编制品生产基地。年新增草编工艺品10万打,实现经济效益1亿元。⑥冀南印刷基地。投资4.5亿元,建成高科技印刷产业基地和中原地区最大的印刷贸易基地。⑦邱县漫画产业基地。发展漫画、动漫文化项目,打造冀南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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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实施八大惠民工程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第三十节 实施增收富民工程
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确保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重点解决低收入群体增收问题,努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加快农民增收步伐。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持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切实做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进一步完善“一折通”补贴办法,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存量不动、增量倾斜的原则,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基地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做大做强劳务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拓宽居民投资渠道,鼓励城镇居民通过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出租房屋等获取利息、红利、租金等财产性收入。激活农村不动产市场,完善确权、评估、公证、过户、租赁等中介服务,积极探索不动产流通变现、抵押贷款、参与入股的有效途径,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房屋租赁获取经营性收益。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完善征地补偿办法,使农民更多分享农业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有效调节过高收入,使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年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职工工资决定机制、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企业职工工资适度增长。逐步提高和有效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探索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现实需求的专项消费补贴,稳定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抑制物价过快上涨。
加快农村扶贫开发。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加快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周转畜、周转棚”建设力度,实施“扶贫开发细胞工程”,推广“四帮一”扶贫经验,逐步完善管理和运行长效机制。完成30个行政村整体搬迁、部分搬迁16个行政村的24个自然村、搬迁人口15990人的整体搬迁目标。“十二五”末,实现25万人脱贫。
第三十一节 实施扩大就业工程
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完善以创业促就业、以发展促就业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有效就业,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
以创业促就业。启动创业型城市建设,以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为重点,加强创业和就业培训,创建创业项目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大学生创业园和社会实践基地,实行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认真落实农民工进城就业和返乡创业的扶持政策,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十二五”期间新开展创业培训1.8万人,促进15万人次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以发展促就业。大力发展和改造提升符合产业政策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重点支持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家具制造、批发零售、餐饮娱乐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现代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变,增强吸纳就业能力。鼓励支持钢铁、煤炭等“两高一资”企业加快延伸产业链,发展多元化社会服务业,转移和扩大就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研究制定和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
以服务促就业。全面推进就业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积极打造“培训+援助+保障”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创业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重点针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破产企业失业职工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援助。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和管理工作,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充分发挥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服务网络的作用,实现就业服务全天候、全覆盖。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及劳务派遣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改善劳动条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三十二节 实施教育提升工程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致力满足全社会教育需求,加大教育投入,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化教育体系,打造均衡化、特色化、国际化区域教育高地。
构建优质普及的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加快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重点支持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探索推行优质幼儿园在农村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的集团化办园模式,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形成以政府办园为主导,公办和民办相结合,布局合理的办园格局。全面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加强师资培训,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到2015年,3至6周岁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0%以上;全市40%的城市和农村幼儿园分别达到城市一类园和农村一类园标准。
打造全国义务教育均衡高地。深入推进盟校、兼并校、设分校、新建校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种模式,加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打造全国义务教育均衡高地。大力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完成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建标准化学校700所,完成主城区17所住宅小区应建的中小学建设任务,保证新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与住宅区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实施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现代化工程,建成功能齐全、覆盖全市中小学的教育信息化网络。“十二五”末,全市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义务教育段学生巩固率达到96%以上。
推进高中教育普及和质量提升。加快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完成市一中、市二中新校区和主城区西部省级示范性高中、市艺术高中等项目建设,大名县、魏县、临漳县、磁县等筹建第二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全面推广普通高中“综合+特色”办学模式。到“十二五”末,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全市省级示范性高中达到32所。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体制创新,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规划建设职业教育园。加快技术型、复合型和知识型等高技能职业人才培养,深入推进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工学结合,扶持建设一批示范性专业、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和示范性职业学校。各县、区(市)依托本地工业园区、围绕当地支柱产业,新建一所实训中心。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与课程体系改革计划,定期举办市级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全面落实各项扶助接受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十二五”末,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3-4所、教育优质特色学校3-4所,全市接受职业教育人数达到30万人以上。
做大做强高等教育。规划建设由高等教育产业园和职业教育示范园组成的邯郸教育新城,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做强高等教育、搞活职业教育。支持河北工程大学组建装备学院和冶金学院,开设博士点,进入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建设序列;支持邯郸学院增建特殊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太极学院、物流技术学院;支持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增开装备制造类专业;支持邯郸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建设,申办开放大学。优化高等教育学科设置,推进与全国重点高校教育合作,提升邯郸高校开放度、知名度、贡献度和毕业生有效就业率。“十二五”末,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大教师教育投入,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流动制、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推进教师队伍专业化进程,深入开展“十心立师德、十力提师能、十气修师表”系列教育培训活动和名师、名校长创建活动,基本实现小学教师专科化,初中教师本科化,高中教师研究生率达到10%,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35%以上。深入开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大力发展第二课堂。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实施特教学校建设工程。着力扶持民办教育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教育事业,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第三十三节 实施住房保障工程
把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27.2平方米提高到30平方米。
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体系。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新增廉租住房14400套、经济适用住房11520套、公共租赁住房50040套、限价商品房12600套。到“十二五”末,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0%以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优先供应,应保尽保。按照上级规定的渠道足额筹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规范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公示和退出管理办法,实现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和规范化管理。全市住房保障总体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加大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力度。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职工个人住房信贷方面的作用,加大非公有制建立公积金制度的推行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加快住房置业担保机制发展,积极为中低收入家庭和进城农民提供住房贷款担保,建立健全担保保证金和风险金制度,规范担保行为,完善管理办法。
加快改造治理危旧房。加快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住宅小区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用地,要达到当年住宅建设用地总量的25%以上。完成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和林场棚户区等改造。做好为被拆迁居民的延伸服务、跟踪服务。妥善解决被拆迁居民住房、就业、子女上学等难题,加强对搬迁居民的管理和服务,建立拆迁居民联系制度、社区共管制度、跟踪服务制度。
第三十四节 实施社保扩面工程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大力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试点县、区(市)参保扩面工作力度,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参保人口达到420万人,参保率达到80%,60周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72万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实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统筹城乡全覆盖,城镇参保率达95%以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以上,推动医保“一卡(证)通”工作。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实施以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性行业农民工为重点的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巩固和扩大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成果。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建立低保标准与全省平均保障水平同步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努力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完善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救助体系。完善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切实加强救灾救济、教育、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增长机制。加强孤儿养育机构建设,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落实国家对残疾人的各项政策,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等工作。
健全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以扶老、救孤、济困为重点,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健全养老、助残服务体系,加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县级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争取每个建制镇建设一个示范性养老机构,积极引导和促进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实现每1000名老人拥有30张床位目标。兴办多种形式的社会福利企业,帮助适合参加劳动的残疾人获得就业机会。大力兴办社会慈善事业,逐步健全慈善组织网络。
第三十五节 实施全民健康工程
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突发公卫事件指挥决策系统和专业队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紧急救治服务水平,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特别关注心理健康,积极开展心理救助,提高个体适应能力。巩固提高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做好流动人口的免疫疫苗接种。规范建设市、县(区)卫生监督所,理顺执法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健全农村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及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完善监管体制,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率先建成“食品药品放心市”。
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病有良医、病有廉医、病有近医”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快市中心医院新区、市第一医院病房楼、市妇幼保健医院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主城区西部新建一所三级综合医院,加强优势专科医院、县级重点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推进数字医院、数字病房及远程医疗技术应用。引进和培养面向基层、扎根基层的实用型医护人员,探索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积极发展民营、个体医疗。
加强全民健身运动。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市体育中心、市游泳训练中心,扩建完成市体育运动学校,各县(市)建成一个独立的县级体育中心。利用三年时间建设完成滏阳河、沁河两河沿岸“人字型”百里健身长廊工程,构建“主城区居民15分钟、县城5分钟健身休闲圈”。打造特色体育,做大做强国际太极拳运动大会品牌,使太极拳成为有内涵、有特色的邯郸名片。积极承办省运会等省级以上体育赛事,进一步提高竞技水平。积极举办全市农民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等群众体育性活动,活跃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