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指挥长:孙 旭 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黄晓平 兴港镇镇长
成 员:李源军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陈文初 区司法局局长、区调处办主任
顾传国 区征地办主任
邹尤和 区国土分局局长
李 纯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征地搬迁组、调处安全稳定保障组,工作人员分别从各相关部门抽调,采取脱产集中办公,任务包干到组的方式开展工作。
(一)办公室(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主任由李源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戚恒家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拟订工作计划、制订工作制度、组织宣传培训、安排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汇报工作进度、传达工作指示、协调落实征地搬迁经费、组织发放征地搬迁补偿费用、监督经费使用及后勤保障工作等。办公室设在兴港镇政府,集中办公。
(二)征地搬迁组。
责任单位:兴港镇政府
责任人:黄晓平
第一征地搬迁小组 (彬池、陂头组)
组长: 廖元景
成员:区征地办1人、兴港镇政府、区国土分局各2人,彬池村委全体干部。
主要任务:负责兴港镇彬池、陂头村委140.439亩土地的征地搬迁工作。
第二征地搬迁小组(南乐组)
组长:吴伟
成员:区征地办1人、兴港镇政府、区国土分局各2人,南乐村委全体干部。
主要任务:负责兴港镇南乐村委326.807亩土地及约60户搬迁户的征地拆迁工作。
第三征地搬迁小组(川江组)
组长:陈锋
成员:区征地办1人、兴港镇政府、区国土分局各2人,川江村委全体干部。
主要任务:负责兴港镇川江村委207.696亩土地的征地搬迁工作。
(三)调处安全稳定保障组。
组长:陈文初
副组长:郑光平、郑连海
成员:区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各1人
主要负责:负责征地涉及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确保征地搬迁工作和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时间从2010年11月10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0年11 月10 日- 11月16日,做好前期开展征地拆迁准备工作,筹备成立征地搬迁工作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落实办公地点,勘测定界图,确定土地补偿标准,制订征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责任单位提供工作组人员名单等。由区政府牵头,区征地办、兴港镇政府协助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