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省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一)项目申报范围
  1.省级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创新流通方式项目。重点支持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组织实施的“农超对接”项目,以及与“农超对接”相配套的冷藏保鲜设施、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物流配送中心、信息化建设等设施设备的建设改造项目。
  2.省级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提升改造项目。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系统、配送中心、检测中心、信息化建设改造项目。
  已列入国家级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杭州市、嘉兴市、金华市、衢州市暂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项目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验收报告及验收申请表(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3.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建设文件,土地使用权证明。
  4.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报告以及建设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备案证明。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资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附相关原始凭证复印件)。
  6.项目政策性验收评价报告。
  7.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提交项目验收有关材料,所在地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受理并进行初验,向市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提交初验报告;市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成立验收组,对有关项目逐一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形成项目验收报告并附项目政策性验收评价报告,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2012年2月底前分别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省财政厅(企业处)(各1套)

  省商务厅联系人与电话:
  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市场建设处
  联系人:陈如长、戴振海
  电 话:0571-87058109,87057594

  其他项目:市场建设处
  联系人:余永胜、洪烨丹
  电 话:0571-87058104,87056928

  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人:夏慧民
  电 话:0571-87058469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1年度城乡统筹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表
  2. 行政村连锁便民店验收申请表
  3. 2011年度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配送中心项目验收申请表
  4. 2011年度省级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1:
  2011年度城乡统筹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表

城乡统筹现代商贸服务示范镇(乡)

示范镇(乡)名称

 

联系人

 

示范镇(乡)地址

 

电话

 

序号

新建或改造项目名称

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额(万元)

1

 

 

 

2

 

 

 

3

 

 

 

4

 

 

 

5

 

 

 

 

 

 

农村现代商贸服务示范村

示范村名称

 

联系人

 

示范村地址

 

电话

 

序号

新建或改造项目名称

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额(万元)

1

 

 

 

2

 

 

 

3

 

 

 

4

 

 

 

5

 

 

 

 

 

 

示范村名称

 

联系人

 

示范村地址

 

电话

 

序号

新建或改造项目名称

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额(万元)

1

 

 

 

2

 

 

 

3

 

 

 

4

 

 

 

5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