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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紧急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紧急通知
(北政办〔201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策部署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自治区的标准要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市的城乡环境和管理水平、工作力度、工作成效与我市的经济建设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差距还很大。2011年2月12日,马飙主席对《新华每日电讯》有关报道作出批示,要求专门部署,发出通知,在全区范围进一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活动。2月16日,全区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南宁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飚主席重要批示和自治区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拓展全市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拓展工作领域,促进城乡清洁工程向乡镇村屯延伸。各县、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人民政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试点、乡镇人畜饮水工程、农村厕改、卫生城创建、文明城创建、城乡风貌改造工程、村寨防火改造和南珠杯竞赛等工作,制订乡(镇)村净化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并督促落实到位,促进城乡清洁工程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小区庭院和乡镇村屯、河道、小溪拓展延伸,突出抓好村屯规划、道路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农村改水改厕、道路硬化、植树绿化、垃圾处理,努力实现村庄绿化、道路硬化、环境洁化、沟渠净化的目标。
  二、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保洁机制。各县、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及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有利时机,加强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加大农贸市场建设;加强乡镇停车场建设;抓好小街小巷的建设;增加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厕,抓好垃圾收集点(池)、垃圾中转站建设等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县、区要加快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转、市(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结合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保洁机制,可采取出台《村民卫生公约》的方式,引导农户做到每天一清扫,垃圾日产日清。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试点和农村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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