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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3.受委托编制乡镇国土资源利用规划和划定、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
  4.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地籍管理和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非法采矿、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监控打击、取缔和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排查、监测、监控各种地质灾害。落实和完善群防群测监控网络,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制度。
  7.协助检查监督本区域内国土法规执行情况及调查处理国土资源管理权属纠纷等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含3个分局)机关人员编制为38名,其中行政编制为34名,后勤编制4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副处长级)1名;正科长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长级领导职数3名。
  (二)12个国土资源管理所事业编制61名(含后勤编制6名);核定副科长级领导职数12名。
  六、其他事项
  (一)党组织、纪检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领导。
  (二)将中国海监北海市支队划给市海洋局管理;局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将全市土地征地拆迁职责委托给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各辖区人民政府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
  (四)牵头负责集体土地上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配合市规划部门做好国有土地上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
  七、附则
  本规定由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北海市国土资源局
  内设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设置表
  2011年5月印制

序号

 

名 称

编制数

领导职数

小计

小计

正处长级

副处

长级

正科长级

副科

长级

 

局领导

5

5

 

 

5

1

4(含总工程师1名)

 

 

1

党政办公室

(政务督查室)

7

3

 

4

2

 

 

1

1

2

行政审批

办公室

2

2

 

 

1

 

 

1

 

3

政策法规科

2

2

 

 

1

 

 

1

 

4

土地规划

耕地保护科

4

4

 

 

2

 

 

1

1

5

土地利用管理科

4

4

 

 

2

 

 

1

1

6

地籍管理科

2

2

 

 

1

 

 

1

 

7

测绘管理科

1

1

 

 

1

 

 

1

 

8

地质矿产

管理科

2

2

 

 

1

 

 

1

 

9

人事科

2

2

 

 

1

 

 

1

 

10

财务科

2

2

 

 

1

 

 

1

 

11

监察室

1

1

 

 

1

 

 

1

 

 

机关党支部

专职副书记

1

1

 

 

1

 

 

1

 

 

海城区分局

1

1

 

 

1

 

 

1

 

 

银海区分局

1

1

 

 

1

 

 

1

 

 

铁山港区分局

1

1

 

 

1

 

 

1

 

 

合 计

38

34

 

4

23

1

4

1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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