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实施城乡绿化工程。
围绕建设“森林合肥”,实施城乡绿化工程,全年完成农村植树造林20万亩,新增城市园林绿地1万亩。以水源地保护区、江淮分水岭脊线区域、巢湖边岸等为重点,加大集中绿化造林力度。继续实施机场、合安、绕城、合淮阜等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建设,完善主要出城口道路绿化。推进方兴湖、三十岗湿地等一批新公园建设,扩建植物园,提升匡河沿线、瑶海公园、大蜀山森林公园绿化水平。(牵头负责领导:江洪;牵头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交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2.提升生态旅游功能。
加强规划,完善设施,大力提升紫蓬山、四顶山、冶父山、姥山、银屏山等生态旅游功能。(牵头负责领导:杨增权、江洪;牵头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林业和园林局等;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3.加大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
重点做好巢湖市、庐江县矿山有序开发、综合整治及矿山废弃地、废弃宕口的生态修复,治理破损山体,推进平整复绿。(牵头负责领导:闫刚;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土局、林业和园林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等,肥东县政府、庐江县政府、巢湖市政府)
九、大力改善民生,加快幸福合肥建设
64.大力实施各项民生工程。
坚持富民优先导向,以33项民生工程为抓手,加大新增财力倾斜力度。(牵头责任领导:魏晓明、卢仕仁;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协同单位: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等)
65.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推进就业提升、创业富民、民生普惠、财富增值“四大工程”,提高居民工资性、经营性、转移性、财产性“四项收入”。加快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进程,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发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低收入群众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适时建立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加大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直补力度。(牵头责任领导:魏晓明、卢仕仁、江洪;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城建委、人社局、民政局、物价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6.切实抓好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
扎实推进国家级创业城市建设,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2万个。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及五保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等养老保障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和在肥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并轨。进一步提高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牵头责任领导:卢仕仁;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国土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7.实施城乡安居提升工程。
实施“五大工程”,加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规模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以十五里河中段、铁路南站、城市森林公园等区域为重点,实施城中村改造18个、9761户,实施旧城改造20个、7901户。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按照先建后拆、统建统拆的原则,改造棚户区56个、2.2万户,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部完成二环内棚户区改造。大规模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按照完善设施、提升品位、优化环境的要求,完成33个、1.92万户改造任务。大规模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采取修缮加固、原址重建、集中迁建等方式,高质量完成1.5万户危房改造任务。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房建设,提升配套标准,扩大覆盖范围,加强质量监管,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7万套。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鼓励支持中小房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牵头责任领导:周善武;牵头责任单位:市房产局、财政局、城乡建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重点局、建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