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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业的实施意见


  (五)发展和完善保险市场,积极探索保险创新

  1.健全保险组织体系和市场功能。支持各类保险公司到南宁设立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的保险产品,重点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等险种。大力发展保险代理、经纪、公估等中介机构,发挥保险中介机构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和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

  2.大力发展“三农”保险。运用政策扶持、保费补贴等手段支持和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积极探索开展规模经济作物、养殖项目、设施农业和其他高效特色农业项目的保险试点;鼓励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各类农作物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险种,保障农民增收;鼓励涉农信贷保险合作,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和“保险+信贷+财政”合作模式,有效分担涉农项目信贷风险。探索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有效模式,逐步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三农”保险服务。

  3.积极推进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加大对南宁保险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赋予南宁保险改革和保险创新的试点权,建设南宁保险创新试验区。积极探索保险资金在南宁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应用方式和途径,增加建设资金来源。

  4.推进保险合作创新机制,提升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部门与保险业的沟通协调,加强产业政策与保险政策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政、保、企长效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切实增强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六)提升金融集聚和辐射能力,加快五象新区金融集聚区建设

  加快金融集聚功能区建设。根据金融产业发展的主体功能和配套功能的差异,以功能性组团发展为原则,巩固和完善以金湖广场传统金融商业区为代表的金融服务综合配套功能区。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实施“引金入邕”战略,引导和鼓励国内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与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代表处,以及后台呼叫、信息交换和处理、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票据结算等后台服务中心入驻五象新区金融集聚区,完善金融集聚区配套工程,成为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管理中枢和金融机构总部集聚区,金融业对外辐射能力明显增强。

  (七)加强信用体系和支付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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