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的通知
(浙江食药监办〔2009〕9号)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以下简称“两提高、两降低”)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部署,现就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两提高、两降低”活动的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强化执行力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严明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确保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态势和即将实施的机构改革,对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系统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责任感,把精力集中到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上来,集中到“保安全、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上来,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加强对实施全面小康民生工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深化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局重大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到位。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扩权强县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将省局委托市局实施的5个审批事项下放给所有县(市)局,与市局实行同步网上审批;将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变更、委托检验备案以及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事项,由省局办理改为由市局办理。加强省、市、县局三级沟通协调,做好委托办理事项运作前的机构设置、设施配备、制度建设、软件开发、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准备工作。认真总结审批制度改革经验,完善“省局组织市局、县(市)局实施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研究探索下放行政审批权事项。开展系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推进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
加强电子监察建设,注重发挥监察实效,提升电子监察系统整体功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力度。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在2008年省局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纳入省政府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上,2009年确保所有市县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省政府电子监察系统。争取省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支持,对原有数据接口进行优化,系统各级审批数据由省局向省政府全省电子监察系统一报送,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全面性。完善电子监察系统预警纠错、投诉处理机制,以电子监察自动产生的业务数据为基础,对审批情况适时进行绩效考核。拓展电子监察系统功能,积极利用系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二、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