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筹建兴县蔚汾镇全民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16号)
兴县蔚汾镇全民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工作组:
你筹建工作组《关于筹建兴县蔚汾镇全民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请示》(兴农互字〔2011〕1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
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批复如下:
一、批准筹建兴县蔚汾镇全民农村资金互助社,拟设地为:吕梁市兴县蔚汾镇晋绥路18号。
二、同意兴县蔚汾镇全民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工作组名单和筹建工作方案。
三、你筹建工作组应按照有关金融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