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党组织、纪检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领导。
  (二)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三)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四)水土保持工作授权北海市水土保持站(北海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负责。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北海市水利局内设机构、编制、领导职数
  设 置 表
  2011年6月印制
序号名称编制数领导职数
小计行政事业后勤小计正处长级副处长级正科长级副科长级
 局领导44  413(含总工程师1名)  
1办公室52 32  11
2人事科22  1  1 
3水利科431 2  11
4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办公室)22  1  1 
5供排水科44  2  11
6计划财务科431 2  11
7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43 12  11
8监察室11  1  1 
 合  计302424171385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