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北海市水利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群、宣传、精神文明、计生、综治、职工理论学习、普法、信访、政务公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队伍建设和业务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三)水利科。
  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河流、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江河、水库、河海口、海岸滩涂、海堤的治理和开发;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水利建设管理;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草拟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及科技推广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水利工程突发事件技术处理。
  (四)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水利行业法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解释、备案和清理;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全市部门、县区间的水事纠纷,协调相邻市间的水事纠纷;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拟定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水资源调度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