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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1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1年度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是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的重要目标和任务,2012年要实现“创模”目标。2011年5月,我市组织完成了《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创模”规划中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进度和落实措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扎实开展“创模”工作,使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争取2012年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阶段目标:以2009年为基准年,以2012年为目标年,创模过程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9~2011年,为准备发动和组织实施阶段;第二阶段为2012年,为自查整改、申请验收、总结提高阶段;第三阶段为“创模”持续改进阶段,“创模”成功后,采取措施持续改进,实现新的突破,每五年申报国家复核。
  通过实施“创模”各项工作,使北海市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指标之内,环境质量得到保持或提高,环境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宣教能力得到加强,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环境法制建设健全,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环境满意率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把北海市建成环境质量优良、风景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滨海宜居城市,为把北海市建设成为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宜居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成立了北海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北办发〔2007〕35号)。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领导小组成员作适当的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另文下发。
  三、2011年“创模”任务“四定”安排
  市政府将“创模”工作纳入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2011年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四定”任务落实。北海市2011年“创模”工作任务“四定”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四、保障措施
  (一)调整“创模”领导小组,为“创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确定和部署我市创模工作的重要工作任务,负责审订“创模”工作中的重要文件和计划,分解、协调各职能部门“创模”工作和任务,听取相关部门“创模”进度汇报,研究全市“创模”工作的重大事项,追究“创模”工作中部门失职责任等。
  (二)建立“创模”工作例会制度。为保证“创模”目标的实现,掌握“创模”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创模”过程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创模”工作作有效开展,建立“创模”工作例会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定期召开“创模”工作例会,部署工作任务。
  (三)实行“创模”四定任务目标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责任分工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后,各责任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要对“创模”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每月将工作进度情况报告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对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四)加大宣传力度。把“创模”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宣传工作的重点,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力度,通过充分宣传,广泛动员,让公众了解我市的环境保护状况和努力方向,全面提高全民“创模”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全民参与保护,争当环保模范市民,为创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确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时,要统筹考虑环境与资源的承载能力,把“创模”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六)建立保证逐年增加环保投入的政策机制。对“创模”工作难点问题的解决,要在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各级财政要优先安排和落实“创模”工作经费;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资金支持,建立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吸引国内外资金,加快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
  五、考核要求
  市政府督查室依据本方案对“创模”“四定”任务进行考核,市绩效办将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创模”相关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四定”任务的牵头单位要负责整理考核指标近三年的资料备查。

  附件:
  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1年工作任务“四定”安排表
目 标 任 务工  作  内  容  及  进  度  安  排责任
  领导
责任单位 
分类序号考核指标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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