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第二阶段 集中自查(8月底前)。分析前阶段各市局开展工作情况,全面梳理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7月初省局召开全省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工作会议并部署企业自查自纠。
  各市局具体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生产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做好对重点生产企业存在问题的跟踪检查和新补充列入《浙江省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相关企业的系统检查;有条件的市局,要召集辖区内部分重点经营企业布置相应的自查自纠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生产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自查表》(附件)进行全面自查,已发布《生产实施细则》品种的生产企业同时对照“细则”进行自查。自查及整改计划,要求在7月底前上报所在地的各市、县局;经市局统一汇总后,8月10日前报送省局。
  第三阶段 监督检查(11月底前)。11月上旬,市局完成对本地区所有生产企业及部分重点经营企业自查整改情况的全面检查,完成对第一类产品注册情况的清查,并上报工作总结;11月中旬,省局组织力量对市局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其辖区内重点生产企业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 总结提高(12月底前)。省局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督查、抽查情况,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全面总结并在12月20日前上报国家局;研究制定强化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的相关文件,完善相关内部工作程序,提出明年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思路。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风险管理,查找安全隐患。各市局要认真汲取“齐二药”制假事件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增强医疗器械监管的风险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医疗器械监管重任。认真查找本辖区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产品的安全隐患,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监管盲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保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严格医疗器械的产品注册审查,清理违规注册的产品,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各市局要高度重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执行监管责任制,市局要把具体监管责任落实到县、落实到人、落实到企业。强调企业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检查人员对现场检查结论负责。
  (三)认真组织督查,严格依法行政。各市局要按照本计划的时间进度开展工作,当前要尽快落实企业的自查自纠及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发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并加强跟踪与督促;对存在问题屡教不改或多次无故延期整改的企业,要果断采取措施;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有关具体实施意见及专项整治的每个阶段、每项重点工作必须按计划完成并上报,省局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