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计价管理考核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其他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四、检查安排
(一)2011年6月27日至7月15日为主管部门检查时间。市内四区工程由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直接组织检查;五市三区及保税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7月20日前,各区市书面反馈检查情况及《建筑工程计价行为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须在施工现场提供与本工程计价活动相应的工程造价人员的资格证书(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施工企业须在施工现场准备以下备检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3、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期中结算、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计价活动资料。
4、工程款支付审核表及进账单等。
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台账(注明每笔费用收支的项目名称及用途)。
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银行出具的专项账户开户日期至今的对账单)。
(三)参与建设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施工现场准备以下备检资料: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原件。
2、外地入青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
3、施工过程中的造价咨询计价成果文件。
(四)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准备以下备检资料: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2、参与投资控制的需提供支付证书、价款调整、期中结算等造价控制形成的有关资料。
(五)本次检查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建筑工程市场主体考核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对问题严重者将予以行政处罚并通报批评。
附件1:建筑工程计价行为检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2:建筑工程计价行为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建筑工程计价行为检查情况登记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