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素质评价标准》2011年测试及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11〕12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华师附中、广东实验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与<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素质评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教体〔2009〕75号)的要求,以及省教育厅体卫艺处《2011年<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素质评价标准>数据采集开展通知》,现就今年我市中小学校《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素质评价标准》测试和数据报送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测试单位
全市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
二、测试时间
3月15日至6月30日,在体育教学中执行。
三、测试项目
按《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体能素质评价标准》执行。
四、报送数据
(一)各中小学校都应报送测试数据,测试数据应包括本校所有年级学生的数据。
(二)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应指定数据上报管理联络员,负责本地区学校的测试数据上报工作。联络员在广东学生体质健康网www.gdsfs.com,使用系统管理帐号和密码(附件2)进入数据管理系统,填写联络员的基本资料,下载系统分配的学校帐号和密码并发给辖内的学校。
(三)学校应指定数据上报管理联络员,负责报送学校的测试数据。联络员在广东学生体质健康网www.gdsfs.com,使用学校帐号和密码进入数据管理系统,填写联络员的基本资料,通过数据上报软件(可在www.gdsfs.com下载)和互联网报送数据到广东省数据库。
(四)报送数据的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五)省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中心技术支持电话为:020-87558865,邮箱为:a87558865@126.com。
五、组织管理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学校要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与《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素质评价标准》的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纳入学校体育常规工作,形成制度并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将其作为评价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组织专家对学校的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和复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