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市、一县三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和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强化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 “三网一员”建设,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将“三网一员”和群测群防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长效、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在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地震应急中专业队伍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防震减灾的科技支撑能力。
全面落实好《北海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目标与任务,要注重研究高新科学技术在防震减灾领域应用,加大防震减灾科技创新力度,提升科技对防震减灾的贡献率;要建立科学的防震减灾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制度;要切实充实市县(区)地震工作专业人员,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有必要的人才;以提升地震系统人员政治素质、责任意识、业务素质为核心,加大各类培训力度,切实培育我市防震减灾战线的行家里手;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形成以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科研人才为骨干力量,特别能战斗的,快速、高效的地震战线队伍。
六、重点项目
根据自治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的推进和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十二五”期间我市拟建设的防震减灾重点项目为(具体以报批立项为准):
(一)建设应急避难场所2个(县[区]1个)(2011年―2013年);
(二)建立监控北部湾震情1000米深井监测台站1座(2011年-2015年);
(三)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基地2所(县[区]1所)(2011年-2015年);
(四)建立建设防震减灾示范学校5所(2011年-2015年);
(五)建立山口地壳形变观测站1座(2011年-2015年);
(六)建立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响应系统一套(2011年-2013年);
(七)建立震害防御动态评估系统(含生命线工程及次生灾害源分布、农村民居保安工程、校舍安全工程数据库系统)一套(2011年-2012年);
(八)建立震情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系统一套(2011年-2014年);
(九)成立涠洲管理区地震工作部门(2011年-2012年);
(十) 配备野外流动监测交通工具车一辆(2011年-2012年);
(十一)组建依托市综合救援支队、当地驻军为主的抗震抢险专业队伍,共青团员、青年为主体的民间志愿者抗震抢险队伍(2011年-2012年);
(十二)落实设区一级地震工作部门机构人员编制(2011年-2015年);
(十三)储备充足抗震救灾应急物资(2011年-2015年);
(十四)开展地震应急综合演练一次(2011年-2012年);
(十五)市、县(区)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培训各5期以上。
七、重点项目投资概算(具体以报批立项为准)
(详见附件)
八、保障措施
(一)重视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领导,保证防震减灾事业协调持续发展。
加强政府统一领导,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市、县(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1次听取防震减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存在突出问题,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县(区)政府要制定实施当地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并加强对本地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相关单位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防震减灾工作的合力。搞好协同和分级管理,保障我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健康有序开展。
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是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要法规保障和依据,各级领导和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要带头学习掌握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市政府规章规定,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监督,努力提高管理防震减灾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依法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三)完善防震减灾相关政策,让防震减灾事业惠及民生。
1.鼓励和扶持农民建造地震安全农居。把农村地区建房纳入抗震设防管理,并制定鼓励农民建造地震安全农居的优惠政策。
2.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社区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的建设、自救互救技能的培训、群测群防工作、尤其是应对突发地震灾害事件以及救灾恢复活动中,给非营利组织足够的活动空间以充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