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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山东省企业信用协会关于开展“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大讨论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山东省企业信用协会关于开展“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大讨论的通知
(青工商合发〔2008〕14号)


各分(市)局: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山东省企业信用协会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大讨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省广大会员单位中开展“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大讨论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青岛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遵守企业伦理道德,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企业提高社会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通行证”。各单位要组织会员单位认真学习企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有关理论知识,特别是省企业信用协会会长王天仁的EMBA硕士论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研究》,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为大讨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开展“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大讨论活动,是省工商局、省企业信用协会贯彻十七大精神、总结企业信用管理试点经验、适应企业信用建设需要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市局、市企业信用协会已将其列为今年合同管理和协会工作的重点,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并将于下半年围绕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这一专题召开研讨会。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辖区会员单位传达贯彻《通知》精神,确定联系人,认真做好大讨论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各分(市)局分管局长、合同科科长、工商所所长要联系工商工作实际,从加强行政指导、规范市场主体角度,带头撰写稿件。加强与大企业、知名企业、品牌企业的联系,指导其结合各自实际,撰写出一批理论性、思想性、实践性较强的文章,并认真筛选,积极踊跃向协会会刊《信用与合同》投稿,提高稿件采用率。各单位每季度要至少组织投稿3篇以上,被采用1篇以上,并于每季度末将大讨论活动的进展情况报告市企业信用协会。
  三、联系实际,加强指导,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深入会员单位特别是企业信用管理试点企业,积极宣传企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开展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辖区企业召开座谈会进行讨论。要把大讨论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山东省企业信用管理标准》的贯彻执行结合起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政策体系,组织体系和执行体系,达到以讨论促认识的提高、以实践促讨论的深入的良好效果,更好地发挥企业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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